12月3日,省教育考试院发布《关于电子送达湖南省2024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的通告》。
依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省教育考试院对我省2024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违规考生给予了相应处理,并制作了《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》(以下简称处理决定书),本次处理决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。
相关考生可于12月3日起3日内登录“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”(https://link.voc.com.cn/?target=aHR0cHM6Ly96a2tzLmhuZWFvLmNuLw==),对送达的处理决定书进行查收。自助服务系统查收功能一经开通,处理决定书即视为已送达,开通日即为送达日期。
若考生对处理决定不服,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,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。省教育考试院提醒:本次考试不接受现场受理复核申请,考生提交的陈述、申辩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,可发至指定邮箱(hnksy@hneao.edu.cn),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,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。
责编:梁媛 编辑:邱梦
来源:湖南教育融媒